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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O。2


one

        门铃响的时候我正在厨房,举着双油腻腻的手来开门:“你找谁?”

        门外的男人显然愣了愣。他有双虎虎生威的眼睛,不说话,只牢牢地盯住我,目光如炬。我吓了一跳,啪地关上门,心乱跳。

        门又响了。我腿发软,强撑着对着门缝喝到:“先生,你再骚扰我就报警!”

        门外静下来。过了一会儿,听见一把男声:“杜家吗?我是陈之巍,杜宝的大学同学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陈之巍,陈之巍。我蓦地醒悟,赶快打开门:“你是陈?不好意思快请进!我真是太神经了!我们不知道你今天来,杜宝上班去了,我是他妻子。”我十分窘。

        他也强自镇定地笑笑,说:“添扰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我这才仔细地打量他,很高,精神的短发,眉如墨剑,非常之英俊。想起自己刚才的表现颇滑稽,我不觉有些手足无措。

        他走进来,我回神替他拎行李。只小小一只深蓝色行李箱,很轻。他由着我去拿行李,自己随意地在客厅的沙发上坐下,往后一靠,倒是很快放松下来,极自在的样子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好香。”他说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是,厨房在炖鸡汤。很快开饭,你饿不饿?”

        他笑笑,说:“现在饿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我从来没有见过笑得这么好看的男子,顿觉遍室生光。

        急急走进厨房斟茶,才发觉自己满手油腻。想到他的行李箱手柄一定被弄污了,十分惭愧。董于归,董于归,你何尝没见过些场面,怎如十六岁少女般张皇?我暗暗赧颜。

        洗净了手,我切了个菠萝,又倒上一杯茶端出去。这个陈之巍,居然靠着沙发睡着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我轻轻放下吃食,走到卧室去给杜宝拨电话:“是,他已经到了,在客厅。你什么时候回来?就开饭了,赶不回来?那还是尽早好不好?是,我知道要订好点的位子,珍腴可以吧?”

        挂了电话,我回到客厅。陈之巍仰着脸,微微地打鼾。我抱了张小毯子盖在他腿上。不知怎地,我没有告诉杜宝陈在睡觉的事。心藏暗昧似的。

        不过陈之巍很快醒来。那时我刚把午饭端上桌。他晃晃脑袋,张开眼,看见膝上的毯子,用手摸了摸。那块毯子是好货,我从外贸店那里淘来的,羊毛的,很轻柔暖和。

        但他并没有为在沙发上盹着而道歉,只是说:“啊!开饭了!”

        我想,他一定是一个极自信的人。自信的人才不拘小节,因为小节于他无损,只会增添魅力,譬如锦上的花。而我,我甚至趁他睡着的间隙去冲了个凉。人家是藐姑射神人,不染尘垢。我扎着旧的围裙,一头油烟气,不免有些紧张。我换了件衬衫,束着半湿的头发摆碗筷,自觉神清气爽,底气回来几分。

        two

        餐桌放在窗边。透过落地长窗,向下可以望见小区里的湖水波光。阳光很热,我放下薄的白纱帘。

        陈说,景致很好呢。

        是,当初装修的时候,是我坚持要把餐桌摆在这里。家住二十七层,看着蓝天白云吃饭,这点情调是要有的。苏轼怎么说的?有生之年,要对着一张琴,一壶酒,一溪云。

        杜宝,杜宝并不在乎这些。他只要家具够贵,面上便有光。

        简单的两菜一汤,我临时又加了个水果沙拉。陈胃口很好,鸡汤一碗接一碗。我喜欢和好胃口的人吃饭,自己也觉得香甜。杜宝吃饭几乎都不吃主食,据说吃了米饭就会吃不下菜,吃菜也是每样略动几筷,开始觉得是好教养,日子久了,只觉无味。

        我不知不觉吃了很多。陈说,鸡汤有股微甜,很奇妙。那是因为加了两枚红枣。妈妈的家传秘方。可杜宝喝了有一千次,从没觉得有什么特别。我突然发觉今天对杜宝的抱怨颇多,顿时将心思收敛。也许陈也只是客套。

        我本想对陈之巍说,下一次做鱼汤给你尝,那才叫好。现在我三缄其口,只对他笑笑。

        陈说:“杜宝还没有告诉我你的名字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我姓董,董于归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好名字!宜室宜家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啊,他听懂了!不似旁人,玉桂?郁贵?不是偏偏往俗里想,而是本来乃俗人一个。其实我又何尝不俗?嫁了杜宝。不俗的是给我起了个妙名的爹。“逃之夭夭,灼灼其华,之子于归,宜室宜家”,老爹盼望女儿嫁个好人家。可老爹所谓的“好人家”不过是杜宝,学医的,有些家底,不愁柴米。自己穷怕了,便将女儿的幸福寄托于富贵。不俗的是陈之巍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董也是好姓。”他说。

        是的。董小宛,董妖娆,全是妙曼的女子。董小宛字白,多有气质!

        我对陈越发刮目相看。一样是医科出身,怎会恁地不同?

        “我心里更想要一个香艳的名字,潋滟啦,婆娑啦,或者干脆叫媚娘,让男人神往之。”我吃吃地笑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女人最妩媚的不过是烟波与舞姿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他又听懂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女人都有做狐媚子的心理,回眸一笑,翩翩起舞,男人便把奇珍异宝江山社稷拱手奉上,多有成就感!谁要举案齐眉才讨得老公欢心?”我忍不住说。

        “那要够美才可以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是,那种倾城之色,几乎成为一种权力。资质平庸如我辈,只好恭执巾帚,宜室宜家。我自觉失言。

        陈马上说:“于归,一定有男人为你做过傻事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没有。”我摇摇头,“从来没有。”结婚五周年时,杜宝买过把菜刀送给我,得意洋洋地说:“呐,德国双立人的呢!”——如果这也算陈所谓的傻事。但我很久都没有听过异性的赞美,内心颇有几分受用。陈无疑精于献殷勤之道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不,我不信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我认真地点点头:“是真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呵……”他颇为遗憾地看着我,十分同情的样子。

        我红了脸,又觉得很没面子。气氛难免尴尬。他也觉得了。轻咳一声,不再说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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