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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O。4


five

        后来陈之巍出门办事,我留在家里看碟。拣了《色'戒》来放。翻拍名著原本最不讨好,怎么说的,“一千个人心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”。但李安对《色'戒》的诠释深得张爱玲精髓之余,更增添了深沉的意蕴。加上梁朝伟已然炉火纯青的演戏,陈冲这个老戏骨,还有一鸣惊人的汤唯,此剧我是百看不厌。

        易先生亲手审判了王佳芝死刑,那么冷的深夜她被押往废矿厂,侧边跪着送她走进这台戏的同学,身后冰冷的枪筒指着她,面前,是黑沉沉无边无底的矿坑。她恨不恨他?

        那一边,易先生回到公馆,客厅里太太的麻将仍在热热闹闹地打,他走进她住过的房间,坐在他们缠绵过的床上,手抚一片白的被单。她已经不在了。从此再没有人会在他身边,软语温存,体贴他的心腑。他不是不痛心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可他又能怎样呢?譬如电影的开头,一边是萧杀阴沉的审讯所,士兵牵着狼犬来回巡逻,一步一步千钧一发,不得掉以轻心。一边呢,是易公馆太太们的牌局,四双雪白的手洗着牌,一只只钻戒光芒四射,话题逃不开珠宝衣料美容吃食,虽也话带机锋,不过是女人间的钩心斗角。你看,男人的世界与女人的世界,大不同。

        可她到底恨不恨他?我想,到最后她的感情已不能用简单的爱与恨来形容。她只是终于做了一次她自己,不为他,不为他们,不为那些堂而皇之的主义。于是她放走他以后,疲惫地坐上人力车,如一只归家的倦鸟。暮色涌起,安详悠缓的音乐声中,她静静地望着车头呼噜噜旋转的三色风车。这个身不由己的乱世,她终于听从了一次她自己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时门铃响了。我一惊,回过神来。胡乱擦了擦眼睛起身去开门。每次看这部戏都要掉泪,自觉十分矫情。会是谁呢?杜宝中饭都在外面吃,陈之巍去办事,恐怕也没有那么快。可门外站着陈之巍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啊!回来了,这么快?”

        陈似乎有些尴尬,点点头。

        我看看表,天,将近一点钟。电影真是消磨时间的法宝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先歇一歇,我去做午饭。”我倒了杯茶给陈,转身去厨房。

        平时一个人在家,早上要伺候杜宝出门,胡乱吃一口算数。中午才稍微炒一两个菜,算正餐。晚饭又因为杜宝,比较隆重。今天有陈之巍在,要多添几个菜才不失礼。

        陈跟过来,说:“于归,要不我们去外面吃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没关系,很快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陈揉揉鼻子,颇有点不好意思:“刚才你在做什么,于归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啊,你回来的时候,我刚看完一部电影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是什么?”他似乎很有兴趣知道。

        “《色'戒》,李安的那部。我看了有一百遍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哇!”他别有深意地笑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不不不!”我红着脸慌忙解释,“当然不是因为那些情色镜头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呵呵呵!”他笑意更深了,“那为了什么呢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因为……”我侧头想了想,“女人和男人的不同。你看,女人如果爱上一个男人,他是虎,她便情愿做他的伥,生是他的人,死是他的鬼。”讲完以后,颇觉回肠荡气。

        “那男人呢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男人两样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如何两样?”他追问。

        如何两样?我沉默。他再爱她,也肯亲手把她腮红上黄泉路。在现实中登台扮相唱戏,再荒腔走板,都要唱下去。

        我不由自伤身世。曾经不是没有遇到深爱的男人,痴缠了几年,最后他娶了一个富有的女子。分手时人家很坦然:“你看,精神上你能满足我,但物质上你给不了。”我心中冷冷地想,为什么胃药别人给呢?人家牛顿踩在巨人的肩膀上研究宇宙奥秘,他是踩在女人的肩膀上好探索荣华之路。所以不是不爱,只是他更爱优裕的生活水准。但婚姻本是各取所需,别人的标准不同,我又何必苛责?然而,不是不灰心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后来杜宝出现在我眼前。大学读完便嫁了他,从此风平浪静做杜太太。杜宝不是没有他的好处。人单纯,脾气也好,职业高尚,至少他并不嫌弃我没有妆奁。只是,他不明白我。汉语的形容词分为褒义、中性、贬义三种,专给看人下菜碟儿时用,欣赏一个人时,浪费变豪爽,讨厌一个人,朴素变寒酸。我是杜宝的中性词。

        有一次不知怎地说起“推敲”的典故,“僧推月下门”和“僧敲月下门”哪一个好呢?我问杜宝。他说:“‘敲’好。”我大喜,孺子可教。谁知人家接着说:“敲门比较有礼貌。”这是杜宝认真听我说话的时候。

        还有一次,我跟他讲弥子瑕的故事。卫灵公宠爱弥子瑕,一次弥吃桃子,就递给灵公吃,灵公心悦,认为这是弥子瑕爱他。后来弥子瑕色衰,灵公便旧事重提,说从前你把咬过的桃子给我吃,是对我的大不敬。由是降罪。我对杜宝感慨:“你看,这就是以色事人的悲哀。”这次杜宝在看电视,他盯着屏幕不出声,过了一会儿,忽然叫起来:“桃子!我想吃桃子!于归你洗个桃子我吃!”这就是杜宝。

        《牡丹亭》里杜丽娘的爹爹也叫杜宝,女儿因情而死,由情而生,爹爹无论如何不肯认回生的女儿,还要将其打出门去。在汤显祖的“情理二元论”中,他被描绘成理性的化身。我常常怀疑我的丈夫就是那个杜宝还魂再世。

        “笃!笃!笃!”

        我抬起头。陈之巍在敲桌子:“爱发呆小姐,思想又跑到哪里去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呵呵,抱歉,我就是这个样子,杜宝老说我发神经。”我不好意思地冲他笑笑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他不了解你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我一呆,看向他。他自觉失言,讪讪地走出厨房。

        six

        那顿午餐吃得极其沉闷。我们尽找些不相干的漂亮话来说,从道琼斯指数谈到通货膨胀,要不要再聊聊石油危机?

        我觉得索然无味,想必他亦然。饭后他自回房休息,我盘踞在书房的大沙发上写教案。

        课文讲到《西游记》了,我十分乐意给学生们多说说那只寂寞的猴子。上天入地无所不能的孙大圣啊,做妖,神仙们降不住他,便诳着骗着给他戴上一金箍,非要他做佛,再去对付妖。于是跟着一个窝囊的和尚,一头猪,一只水怪,颠颠儿往西天走。每次读到“三打白骨精”那回,都要心酸。整日对着那么个是非不辩好歹不分的蠢和尚,气都要气炸了,还要忍辱负重地保护他,真不知老孙如何挨过来的。然后取到经又怎样呢?封他做个“斗战胜佛”,却不能再去斗、战、胜;金箍终于摘掉,灵魂却永远地被清规戒律紧紧束缚,不得施展。你看,英雄都是被利用的。我觉得悲凉。

        写着写着眼皮子开始打架,身子一歪,我倒在沙发上睡着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我一定睡了很久。等觉得腰酸背痛,翻个身睁开眼,差点儿跳起来。

        陈之巍!他坐在我旁边,伏着脸,正牢牢地看住我。我也愣愣地看着他,不敢动,说不出话来。

        我说过,陈有双虎虎生威的眼睛,极有神。现在他就用这双眼睛看住我,我感觉到他的眼神的力量,简直招架不了,脸上有一片被烫伤的灼热。

        男人的眼睛是该这样,像虎,像鹰,敢于盯住自己心爱的女人狠狠地霸道地放肆地看。充满侵略性,一直看到她害怕,看到她融化。

        天色一定很晚了,房间里弥漫着暗黄的沉沉的暮气,是下雨了吗,我听见淅淅沥沥的水声。姜花怒放,空气里燃烧着一阵一阵的冷冽的辛香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样的姿势,真是尴尬。我刚要开口,被陈止住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嘘——”他的食指重重压住我的嘴唇,“别说话,于归,听我说。我发誓不是在调戏你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我感觉到他皮肤的热度,望着他,心怦怦跳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于归,那天看见你,我惊呆了,我一直在等待你的出现,可我从不知道,你在这扇门的后面。就是那个样子,穿件皱巴巴的衬衫,很瘦,长发凌乱,懒洋洋地仰着头,和我说话。可是,你却说,杜宝上班去了,我是他的妻子。然后我看着你,吃东西,洗碗,切水果,轻声哼歌……太熟悉了,我一定是见过你。就是这个样子的,一个写意的小女人,会煲很香的汤,爱吃甜食,常常莫名其妙地发呆,安静地在房间里走来走去,喜欢白色的香花,看上去很乖,可是很有一点脾气,不开心的时候脸上会露出来,能陪我喝一点酒,懒得敷衍人。读过一点书,能说出自己的见解,喜欢的电影会翻来覆去地看。会画那么两笔,书房的那幅墨竹是你的手笔对么?还有,懂一点茶道,也许还会一两种乐器,吃好吃的食物时会露出幸福的表情。喜欢奇怪的小玩意,有一点虚荣,会被漂亮的东西吸引,但很容易满足,总是懒洋洋的,认真的时候,又比谁都用心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陈之巍……我不禁心中酸涩。原来遇到他之前,我是那么的寂寞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我刚才路过书房,看见你睡在这里。我忍不住走进来。你蜷窝在沙发上,小小的像只小动物,书本散了一地,你的睡容那么安详,下巴尖尖,脸像青瓷般透明,睫毛轻轻颤抖。我有一种冲动,想把头埋进你的颈窝里,温暖的柔软的所在,外面发生什么,都与我无关。我曾无数次地想象,就是这样的一个黄昏,下着雨,我的美丽的敏感的妻子,窝在宽大的沙发上安静地睡去,我替她拾起地上的书,轻轻替她盖上一块毯子。这一幕,在我的脑海里已排演了无数次,今天,它终于发生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我这才发现身上盖着羊毛毯,非常暖和。

        陈之巍的眼神热烈而痛苦,他紧紧捏住我的手:“于归,如果当初严真介绍给你的人是我,该多好。差一点点,你就是我的妻子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我黯然。是,差一点点。所有的事情都差那么一点点。差一点点就拿到学位,差一点点就进了那家有名气的公司,差一点点就坐上了好位子,差一点点就功成名就,差一点点就嫁了他,差一点点就白头到老……万事皆差一点点,万事便有了全然不同的结局。如果是陈之巍而不是杜宝来到我面前,董于归,你的后半生是否要重写?古人说得真好,失之毫厘,谬以千里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今天上午,我办完事,本来要去一个老同学那里叙旧,可是不知怎的,我控制不了自己,就是想回来,想看着你,想和你一起吃午餐。一直以来我寻找的就是一个这样的女子,有她在我便对价恋恋不舍,总想待在她的身边,看着她走来走去,听她说那些奇思妙想,在她的气息里,我觉得快乐、安宁、舒适。为什么是杜宝而不是我,于归,我来晚了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我忍不住抚摸他的头发,一下,一下,一下。他并不晓得严真暗恋他,可谁又知道如严真那般大气的女子,在感情上也要犯小心眼。于是出现在我眼前的是杜宝,不是他。可是最终严真也没能嫁他。她嫁给了一个世交的儿子,生了个漂亮的女婴,从此再不提起往事。

        世事总是这般不偿人所愿,否则也不是世事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我又何尝没有盼望过一个陈之巍这样的男子,有双虎虎生威的眼睛,每天被这双眼看住,全身沐浴在蜜色的光辉里。男人是要这样的,像陈的名字——“巍”,像山,高大、坚定、深沉,风雨不摧。又心细如尘,懂得你,晓得你的好。

        我叹口气。雨声更大了,哗啦啦倾泻在玻璃窗上,一天一地的雨声。幽暗的黄昏,下着雨,这种时刻人最容易脆弱。

        陈之巍闭上眼睛。似乎下了很大的决心,他吸一口气,松开我,站起来,走到窗边去。他背对着我:“于归,此情此景,该吟什么诗呢?你知道的,对么?”

        我轻轻念到:“帘外雨潺潺,春意阑珊。罗衾不耐五更寒。梦里不知身是客,一晌贪欢……”我的声音低下去。随口吟出的句子,谁知却恁般应景,终于落下泪来。

        陈始终背对着我,声音微颤:“是呵,梦里不知身是客,一晌贪欢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他很高,穿着件白衬衫。我从来没见过这么漂亮的身形。我恋恋地望着他的背影,他的身后是一窗的黄昏雨。愿逐月华流照君,大概就是这种心情。

        seven

        后来我们什么都没有发生。

        在杜宝回来之前他离开了,他说他会打电话给杜宝解释。

        我甚至没有送他到门口。事实上那个黄昏我一直蜷缩在书房的沙发上,躲在毯子里发呆。我觉得无比疲倦。

        直到杜宝回来。

        杜宝一进门就嚷嚷:“这个陈之巍,怎么回事,说走买张机票就走,都来不及送他,什么事那么急?手术?”又说,“于归,该不是我们招待不周得罪他了吧?他就要升脑科部主任了呢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我看了他一眼。你看,杜宝也不是不势利。但我懒得讽刺他,我只是不出声。

        要不然呢?耕者陈私奔?和杜宝离婚?不不不。我已经三十二岁了,不算老,也绝对不年轻,再也兴不起风作不得浪。

        我黯然地想,只得把这段情事深藏心底。直到八十岁我也会记得,在我即将老去的时候,曾经有个英俊的男人,在一个落着雨的黄昏,他对我说:“于归,原来你在这里。”

        纵然是举案齐眉,到底意难平。

        【完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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