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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二章


“一个两个三个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夜色浓黑,几乎伸手不见五指,风魔子坐在一棵树的树叉上,默默的俯视着在路上飘来飘去的鬼影。

        最近南方众省的瀑雨连连,而北方有数省不见半滴雨,黑省便是无雨省份之一。

        天不见雨,按理月中十五必是明月高挂,然而,不知为何,今晚月亮迟迟不出,高高的天幕连星星也没几颗,天地之间更是黑漆漆的。

        中元鬼节,万鬼还阳,每个城市处处可见鬼魂游荡,天黑之后,许多人祭祀祖宗们,在路边烧纸送祖先们,中元节回家享受阳人后辈们孝顺的鬼魂们,就算再依依不舍,也领了财物,三三两两,成群结队的回地府。

        风魔子在天黑前就在黑省一个前不着村,后不着镇的地方,爬上路旁一棵树,裹着一件厚衣服,等着目标出现,等啊等,目标久久未致,他百无聊耐,数鬼打发时光。

        鬼魂们呼奴唤婢,拖儿拖女,扶老携少,呼朋友引伴,浩浩荡荡的越行越远。

        良久良久,蹲在主人肩膀上的凤头鹦鹉,优雅的抬起爪子顺顺冠子,万般尊贵般的开口:“英俊潇洒、帅气阳光的少爷,他们快来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终于来了啊!你盯着哟,我回避一下。”无聊得想数头发丝的风魔子,兴奋得将衣服一拢,从树叉上纵身跃下。

        ……

        白羽忧伤的用肩膀捂眼睛,少爷不靠谱还犯二,唉,身为一只式神,他操碎了心啊。

        风魔子像大鸟一样腾空,快落地时,他灵敏的蹿起来,一溜烟儿的溜进树林,把自己藏起来。

        白羽蹲在树上,不慌不忙的梳理羽毛,把自己的毛发梳得一丝不苟,那动作从容不迫,犹如高贵的绅士在对镜整装。

        不大一会功夫,一位术士乘着黑夜而来,那人面色发白,身长五余有盈六尺不足,体形消瘦,瘦若麻杆,身穿白衣袍,形如幽魂,飘飘荡荡的游走。

        白袍麻杆术士走到距离凤头鹦鹉蹲身的树还很远,抬头望了望,看到了蹲在树上的白鹦鹉,自上个月起他路过这里时就发现路旁多了只鹦鹉,曾一度以为是谁家派出来的使者,后来发现它就是一只普通鹦鹉鸟,他也没有动它。

        话说,那只鹦鹉还真喜欢那棵树,他记得第一次看见它时,它就蹲在那棵树枝上,第二次见它,它仍蹲在那棵树的那根树枝上,这一次仍然还在那个地方。

        鹦鹉不声不响,麻杆术士也默声不响的继续飘,飘过那棵树,又望了望鸟儿,见它还是没有反应,悠悠荡荡的飘过去,继续风尘仆仆的赶路。

        白袍术士愈去愈远,渐渐没身黑夜里。

        白羽展翅,扑棱扑棱的飞在空中,慢悠悠的追向白袍术士所去的方向,又过了几十秒,风魔子嗖嗖从树林里蹿出来,流星赶月的追上白羽:“最美丽潇洒的白羽,这次确认了没有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确认是他,少爷可以追了。”白羽收翅下落,稳当当的落在自家少爷肩头,再次不慌不忙的梳理被风吹乱了的冠羽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嗯嗯,必须得追,圣巫大人让我守着这几省,本少腿都快跑断了,终于有收获啦,白羽,走喽,我们上工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风魔子暗搓搓的摩拳擦掌,激昂的一甩头,展开飞毛腿,勇往直前,直追白袍麻杆术士。

        白羽记得白袍麻杆术士的气味和身上沾着的邪气,有它指引,风魔子也不会追丢人,为了不打草惊蛇,保持着安全距离,远远的跟在后面当吊车尾般的小尾巴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个中元节,全国大部分城市无月,广大人们仍然记得祭祀祖宗,求先祖们保佑子孙平安喜乐。

        燕京

        秦家举行了隆重的祭典,秦家的嫡系子孙们全部到齐,跟随前辈们在祠堂向祖先行三跪九拜之礼,焚化一担又一担的冥钱财,烧了一个多小时才烧完。

        秦家其他人没开天眼,看不见秦家老祖宗的魂身,秦孝夏看得见,他看见祖魂们领了钱,少扶老,老拖少,相携扶着离开内院,他率着子孙,默默的相送,送到院门口,目送祖魂们融身黑暗。

        他没有送祖魂出城,也不能去送,老祖宗们说鬼王令的杀气一直笼罩京城,他早上也曾起卦推算,仍然一无所获。

        推算不出鬼王令在哪方,算不出在何人之手,秦孝夏不敢大意,送祖魂们到大门口便止步不前。

        秦家几位爷一个也没落的全回老宅,随老祖宗送祖先到门口,折回时让小辈们先散了,他们亲自送老祖宗回内院。

        秦孝夏又到祠堂走一圈,嘱咐几句,回内院上房休息。

        秦宏德从老宅回到自己的小家,已是十点多钟,开门,家里黑漆漆的,李玉娉又没在家,他也没管,那女人爱去哪混就去哪混。

        洗澡,休息,躺下去十来分钟,刚有了睡意,朦朦胧胧的听到一声“砰”然大响,他也惊醒,听着从客厅传来轻重不一的声响,他也猜到必定是李玉娉回来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李玉娉喝得醇酊大醉,醉眼迷离,歪歪踵踵的找到卧室,推开门,当她开灯,灯光刺眼,秦宏德伸手挡住眼,不喜的皱眉,女人带着浓烈的酒味,太刺鼻。

        李玉娉看到了秦宏德以手挡眼的动作,讽刺的狂笑:“哈哈哈,这就是我选的男人,自己在外花天酒地,在胭脂堆里打滚,对自己准太太不闻不问……呕—”

        女人满心的悲凉,她千挑万挑,以为挑到了一匹金马,谁知挑来挑去,挑到的是只狠心狼,他眼里只有利益,对她并无一丝情义。

        孔家宴会的事之后,她从娘家离家出走到外祖家,他是去接回了她,从此对她连表面上的恩爱都懒得秀,直接弃之于不顾。

        女人想要的,她没有得到,准丈夫该给女人的体贴温柔,他没有给,李玉娉怎么也没想到,她有一天竟会沦落到这种地步。

        “疯够了没有?疯够了自己去洗干净,别弄脏屋子,想要秦家视你为宝,你自己扪心自问,你有站在秦太太的位置为秦家考虑过吗?你除了丢尽秦家的颜面,有为秦家做过任何长脸的事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秦宏德不屑一顾,以前家族联姻,他并不太反对,以为李玉娉至少还可以当个花瓶,没想到除了一张脸长得能拿出手,根本毫无可取之优点,甚至连一点自知之明都没有,一而再,再而三的做丢脸的事,因此,这婚必须要结的话,秦太太的名分归她,其余的,她也别再痴心妄想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呕-”李玉娉连连干呕几下,抹抹嘴,露出凄艳的笑容:“谁说我没为秦家做过贡献?我怀了秦家重孙,难道不是大功一件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你说什么?!”秦宏德一个骨碌爬起来,赤着脚冲到李玉娉身边,一把将女人抵在墙上,眼神阴冷:“再说一遍!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我说,我怀了秦家重孙……啊-”看到他终于变色,李玉娉笑了起来,那笑容才浮上脸又僵硬,发出一声惨叫。

        秦宏德两手将李玉娉的手按在墙上,曲腿,用膝盖重重的撞击李玉娉的小腹,撞了一下,不管她的惨叫,再次用力撞,眼珠发赤:“水性杨花的婊子,你竟然敢给我戴绿帽子?给你脸面你不要,还不懂自尊,跑去外面跟男人鬼混,怀个野种冒充秦家重孙,你当我秦宏德是吃素的是吧?难怪施教官不屑正眼看你,小妾生出的庶女的子孙果然是改不了婊子的本性,登不得大雅之堂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李玉娉从来娇生惯用,哪受得了那般虐待,惨叫声先高后低,再之痛晕过去。

        秦宏德看到女人裙子底下的两条腿上尽是血,探她鼻息,将女人当破布似的丢开:“晦气!”

        女人被扔在地上,一动不动,他不慌不忙的去换衣服,穿戴整齐,抱起两腿被血染花的女人离开家,开车去医院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将人送到医院,等候着的医生护士们立即拥上前,将李千金放床上急急忙忙的运去检查,秦大少也急急的跟在后面。

        一连跑了几个地方,又送进手术室,秦大少在外面等,很快医生出来,他冲上去问:“医生,我未婚妻怎么了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很抱歉,孩子没有保住。”医生万分遗撼的摇头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啊,我夫婚妻有……有孩子了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秦先生,你不知道李小姐怀孕了?孩子已经有四个月多,发育良好,是个男婴,可惜……”医生以责备的眼光瞅瞅秦大少,他连他准太太怀孕都不知道,这是怎么当未婚夫的?

        他没再多说,去做清宫手术准备。

        秦宏德脑子一钝,四个月多点?

        自订婚之后,他没碰李玉娉,但是,订婚之前,他和李玉娉自第一次达成一致意见时两人情同意合,愉快的滚了床单,后来一小段时间也相处的十分甜蜜。

        如果真是四个月多,真的可能是秦家重孙,是他的种,他……把孩子弄没了……

        秦宏德扶着墙坐下去,脸急聚的变幻,一阵青一阵白,医生和护士们只当他受了打击,也没去叫他,将李千金送去手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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