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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章 秘密


夏厉七月初六,距离林氏一案已过一个月。

因案件复杂,青远镇官府只能按照晋安府的指示,将“林云”定为疑犯,并张贴通缉令。

而如今青远镇以及开林村知道林云只有寥寥数人,所以就有小道消息,林云是林氏一家某位的私生子,但在年幼时被林氏一家遗弃,林云怀恨在心便灭了林氏一家。

这样官府没有撒谎,百姓自觉自其定性为仇杀。

同时大夏为彻底安抚民心有了一系列的举动,其中一条便是从边疆的军队中挑选厉害的将士分派至各个镇县,充当教头训练当地的捕快,如此惶惶不安的青远镇才恢复了平静。

而晋安府那边在徐小姐回京后暂时停止了对林氏案件的追查,只是反复研究已经得到了线索。

朝远因接二连三的犯了重大的错误,被下方至其他府衙,这是晋安府的说法,至于是否真的犯错,只有少数人知道。

朝雾虽没有错,但因那句“打死我都不相信他是疑犯”被责令反醒。

总之除了范九,参与林氏案件的官员都或多或少受到了影响。

而这天一大早,三匹快马从京城建安府出发,晚时抵达凌霄城,没作停留在子时悄悄潜入妖族,次日清晨抵达一座热闹非凡的山市。

说起山市,乃妖族特有。

妖习惯独居或群居深山,但因化人修炼,久而久之便抵挡不住人类一些稀奇古怪玩意以及生活习性的诱惑。

就学着人类开辟聚集交易的集市,但怕完全学了被人类笑话,于是稍微改了下,将集市开辟在陡峭的山里,且每条街皆相隔老远,需要不断的爬坡上坎。

总之就是怎么费劲怎么来,以此彰显妖在身体和体力得天独厚的优势。

当然这更是被嘲笑不已,毕竟集市的初衷是为了省事。不过对妖族来说,老子开心就好。

天门山乃最为的热闹的山市之一,比起其他热闹的山市,既是原因也是优势的地方在于,天门山的人比较多,不止于大夏,有西北边缘的荒城,也有北面的冰原,还有东面较为神秘的蓬莱仙群岛,以及东南方的花国和最南边的南海。

这里的人来自五湖四海,各有原因,反正热闹便行。

清晨的街早已熙熙攘攘,较为有趣的是,因为化人乃妖族的修行之一,加之奇怪的胜负欲作祟,导致妖族的集市不会出现一只显露本体的妖,皆是人样。

对妖来说,老子越好看,老子就越好厉害,不管对方是人也好妖也好,看到老子这精美的面孔,还不得抖上三抖。

当然精美的面孔并不多,不然妖族早就大肆侵略拓展领土了。

比如今个儿才来到天门山的三位年轻妖兽。为首那位虽然穿着金光灿灿靓丽无比的衣衫,虽然是浓眉大眼,但塌陷的鼻梁以及薄如蝉翼的嘴唇与之搭配就不伦不类,尤其两撇小胡子简直格格不入,怎么看都像暴富的纨绔子弟。

而左首那位是书生打扮,衣衫有些破,符合书中书生寒酸的气质,只是一张国字脸,以及有棱有角仿佛东拼西凑的五官,怎么也看不到到书生摇扇的潇洒和儒雅。

右首这位就不详谈,一直摩拳擦掌宛如打手,但面色蜡黄,身子消瘦,仿佛风一吹就回倒,气不顺就会死一样。

总之就是有多怪就多怪。

“就是这条街了。”说话的是三位中的纨绔子弟:“据可靠情报,这条街在近一月来的外人最多。”

“我说龙兄,你卖了一路关子,现在总该说说我们是来做什么的吧。”打手一副要找人干架的姿态。

“谋而后定,谋的前提的情报。龙兄,请指教。”书生抱拳。

“咳咳。”纨绔子弟享受被注目的感觉,慢条斯理道:“这消息可是我老爹费了千辛万苦才打听来的,肯定得慢慢说才有滋味。”

“有理。”书生点头。

“你们可知道花国国相受伤一事。”纨绔子弟突然压低了声音,眼里神光涌动。

打手将拳头打在自己掌心,全身一颤。

书生微微皱眉:“倒没听说过,龙兄可否细细说来。”

纨绔子弟忽而又一笑:“那个老不死一直都是我老爹眼中刺,肉中刺,今日总算有人给我老爹出了口恶气。呸,活该...”

“怎么个活该法。”书生很是聪明,顺着话接。

纨绔子弟讥笑道:“瞧瞧那老不死都干了些什么事,不活该是什么。”顿了顿,“据说那老不死的在一月前悄悄潜入了夏朝。你说闲逛被打了,倒值得同情。可谁知道这老不死的跑到夏朝竟是去挖别人的坟。”

“嗯?”书生扬眉。

“挖坟,老不死的果然是老不死,尽干缺德事。”打手脱口附和。

“可不是嘛,不仅挖了别人的坟,据说还把坟里的尸体给带走了。这不是活该是什么。”纨绔子弟一脸厌恶。

话里的情绪太浓,书生便挑着重点问道:“龙兄说国相受了重伤,是谁伤的他呢?”

“还能有谁。当然是夏朝那赫赫有名的大将军。”纨绔子弟一脸崇拜:“我还听说。大将军不仅没把老不死的的潜入当回事,还请老不死喝酒。谁想,那老不死竟以尿遁的功夫,去把别人的坟给挖了。”

“啧啧,同样是人,差距可真大。”

前面还合乎常理,后面就有胡扯的嫌疑。堂堂大夏既然能捕捉到国相的踪迹,怎会给国相尿遁的机会。

书生沉吟片刻,问:“不知这些与我们来这里有何关系。”

纨绔子弟双眸绽出奇怪:“据说国相在挖坟的时候发现了一些东西。那些东西与某个人有关,一旦找到那个人就能知道一个惊天的秘密。”

“什么秘密。”打手脱口问道。

纨绔子弟翻了个白眼,我要知道还会来这儿?

而书生觉得此话不仅不详细,而且违背常理,试想真是大秘密怎会泄露出来,很明显这些东西是有心者故意放出来的。

“而且听说那人来到了妖族。我老爹知道此事后便开始多方打听,最后确定那人来到了天门山。”纨绔子弟打趣道:“苟兄也别多想了,这一切都是听说。若是事实,或者是在详细一点,比如某人与宝藏有关,来的就不是我们,而是那些老家伙了。”

书生极为较真的摇摇头。

纨绔子弟知其性子,不再多说,瞧着街上那些婀娜的身姿开始兴奋的搓手:“所以明面上我们是调查的,实际上.....就当游山玩水好了。”

“我喜欢。”打手就听进去了这句话。

“所谓螳螂捕蝉,雀雀在后,那个什么鹬什么相争,什么得利。我们就等着就好。若真有大秘密,也轮不到我们。我们吃好,喝好看戏就成。”说着纨绔子弟看向了不远处的一家包子铺。

“听说那家包子铺虽然是一个月前才开的,但味道很不错,我们去试试,赶了这么久的路,确实饥肠辘辘了。”纨绔子弟这是话里有话,说完等着身旁两位附和。

但...打手打量着街上的女子。

书生则垂目思索。

有些扫兴,纨绔子弟拍了拍金闪闪的衣服道:“别看我这么晚来,但这里的一切我了如指掌。别看这些人都普普通通,实则里面藏了不少高手。”说着指向包子铺后那呆呆的年轻人。

“你们可别看他跟个憨憨一样,实际上是个相当了不得的屠夫。据我的线子回报,此人屠杀畜生那个叫一个干脆利落。”纨绔子弟又指向那边酒楼站在楼栏前两位黑衣男子:“看到他们的打扮,荒城的浪人。听说杀人不眨眼,手段狠辣无比。”

似乎两男人看来,纨绔子弟识趣闭嘴又看向刚好从身边而过的壮汉:“你别看此人高大威猛,实际上娘得....”

说不下去,纨绔子弟打了个冷战。

壮汉仿佛听到了纨绔子弟的话,竟是抛了个媚眼,惹得纨绔子弟心里翻江倒海,好一会儿才缓过来。

这时也差不多走近了那家包子铺。

卖包子的是位小巧的女子。而纨绔子弟口中的屠夫则坐在女子身后,一副呆呆沉沉的模样,而虽是坐着但高度已与女子差不了太多,可见屠夫的高大。

“你们说包子铺是卖的人肉包子还是猪肉包子?”纨绔子弟突然一问。

打手道:“在妖族境内肯定是卖的人肉包子。如果胆敢卖猪肉包子,那朱老九可不得一屁股坐死他。”

“哈哈..”纨绔子弟大笑。

当然这只是玩笑话,那家包子铺夫妇都是正儿八经的生意人,怎会卖人肉包子呢。

“老板,来一屉猪肉包子。”纨绔子弟随意拿出一块宝玉。

妖族流通的都是玉石,可不兴货币。

而在纨绔子弟声音落下的同时,另一声音响起:“来一屉包子  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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